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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游戏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来源:www.lingkaba.com作者:怒宅VR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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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家最初在进人网络游戏时都会被提示承诺遵守《网络游戏使用协 议》。不管协议内容为何,只要玩家点击同意,就意味着用户已经详细阅读了协议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协议的规定。对于玩家而言,由于协议使用 的是格式条款,只能被动地接受。作者经过査阅一些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的合同条款发现,这种格式合同中存在很多对游戏公司免责的条款,但这些条款事实上已经违背了公平的原则,玩家作为弱势的一方,根本没有办法主张或维护自己受到侵害的权利。而且协议最后一般还有这样一条:本公司对协议有最终的解释权。这让用户更加投诉无门。

  事实上,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游戏运营商作为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合同的拟订方,有义务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其与玩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玩家注意免除或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玩家的要求对该条款进行说明。双方对网络游戏服务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该按照通常理解给予解释,对于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作出不利于游戏运营商的解释;游戏运营商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玩家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玩家合法权益应该承担的民事责 任,格式合同条款含有以上内容的,该内容无效。但这种不公平的认定却缺乏相应的标准。

  网络游戏中服务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五花八门。例如,很多网络游 戏运营商会在游戏服务协议中包含如下条款:“由于拥护及市场状况的不断变化,X X网络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服务条款的权利,修改本服务条款时,X X网络公司将于官方网站首页公告修改的事实,而不另对用户进行个别通知。若用户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停止使用X X网络公司的线上游戏;若用户继续使用X X网络公司的线上游戏,即视为用户已经接受X X 网络公司所修订的内容。”这完全是无视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乃合同之根基的法律原理,赋予自己单方面的随意修改合同的权利。还有的协议中这样规定:“X X网络公司对于用户使用线上游戏所发生的任何直接、间接、 衍生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依法无法完全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时,X X网络公司的赔偿责任也仅以用户使用线上游戏所支付的价值为限。若用户违反服务合同条款或相关法令,导致X X网络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受雇人、代理人或其他相关履行辅助人因此而受到损害或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民、刑事、行政程序所支出的律师费用),用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户应该了解并同意,运营商所属线上游戏可能因公司本身、其他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因合作方及其相关电信工作人员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人X X网络公司私通篡改或伪造变 造资料等造成线上游戏的停止或中断或用户档案缺失,用户不得要求运营商提供任何的补偿或赔偿。”玩家作为合同的一方,对于违反合同的一方提出索赔是再正当不过的权利,对于因运营商自身或者其合作伙伴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网络游戏无法进行、玩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玩家都有 权利向网络运营商进行索赔。这种单方面的限制玩家合法索赔权利和索赔数额的规定违背了最起码的公平、合理原则,应该被认定面对网络游戏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为是无效的条款。

  再例如,很多合同中规定:“对于用户所登陆的个人资料,视作用户同意X X网络公司以及其关联企业或合作对象,在合理范围内搜索、处理、保存、传递以及使用该资料,以提供用户其他信息及服务或作成会计资料,或进行网络行为的调查研究,或其他任何合法使用。”在网络社会中个人的隐私空间越来越小,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是各国网络立法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而该条款仅仅以“合理范围”这样的模糊措辞来使用玩家的信息和资料,难免会侵犯玩家的隐私权,比如为了商业目的将玩家的个人资料出卖。更有甚者,有的网络游戏使用协议声称:“用户注册的账号激活该网络游戏服务后,连续180天没有登陆该款网络游戏,则白满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公司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向用户继续提供该款网络游戏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款网络游戏的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删除该款网络游戏的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一切相关信息),且不对 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如果系统发现用户数据异常,无论用户对该异常数据产生是否面对网络游戏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负有过错”,公司都有权对该账号进行“中止、终止、删除”,并要用户认可“公司有权作出上述行为,并承诺不就上述行为要公司做任何补偿或退费”。

  事实上,很多簕王条款都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而过于主观,比如 上述“180天”期限的设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及“注册信息、角色信息”均属于用户合法财产,即便在提醒用户确认后删除也应当给予相应额度的补偿对于数据异常无论用户有无过错,都要用户全部承担,厲于典铟的霸王条款,违反《合同法》而“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搜集用户软硬件信息,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

  由于网络游戏数量巨多,而且形式多样,很多霸王条款无法一一呈列,但任何一种合同条款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公平”这一原则被动摇的时候,协议也就失去了法律保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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